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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作品展(山水)征稿通知

时间:2009-8-17  频道:网站信息  关键词:不详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提出的“两个融合”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擦亮以南岳衡山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名片,推出更多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中国画作品,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中国画创作人才。中国美术家协会与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南岳区委、南岳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潇湘风华——2025·中国画作品展(山水)”。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南岳区委

  南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

  南岳区委宣传部

  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乐 奕

  副 主 任:王 平、倪文华、刘 浪、蒋炳炎 

  秘 书 长:朱虹子、章 云、李 伟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金石、王菲菲、石 纲、田绍登、朱训德、

  刘 云、杜松儒、杨 萍、旷小津、旷慧忠、

  张慧芹、胡融峰、段泽林、黄至安、董竟成、

  简 斌、谭长德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谭长德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马志军

  展览统筹:李 芳、康松柏、赵 海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12月

  五、展览地点:南岳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约15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山水画,内容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富有艺术创造力,发扬中华美学精神,符合当代审美追求,推进南岳山水人文之美,把中国画的表现力和中华优秀的文化价值相融合。

  2.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本次展品征集,注重以作品质量、创作水平为导向,不必盲目追求尺幅最大化。

  3.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登记表》,应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登记表》可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下载。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李 芳,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潇湘风华。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登记表》,应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1.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2.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3.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4.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5.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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